现在我们身边
养犬的人也越来越多
那么养犬时都有哪些手续要办?
多大体型的犬只是不允许养的?
养犬每年要交多少费用?
这就为您梳理
养犬的正确姿势~
Q1市民办理养犬登记都有哪些流程?
答:市民养犬需按以下流程进行登记:
1.市民养犬可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登记;
2.养犬人需携带以下物品进行登记:
(1)身份证。如果居住地地址与身份证地址不符的,需携带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2)犬只及犬只一寸照片。
3.已登记的犬只,需养犬人每年携带《养犬登记证》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年检。
Q2《养犬登记证》的管理服务费是多少?
答:房山区养犬收费标准依据2013年10月21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下发的房政发[2013]27号文件,养犬管理区的划分及收费标准:
(一)平原一类(重点管理区):包括城关街道、西潞街道、拱辰街道、长阳镇、窦店镇、阎村镇、新镇街道的居民住宅小区(楼群)、成建制的连排别墅以及经过新农村改造建立起来的人口聚集的楼群地区。第一年管理服务费300元,以后每年管理服务费80元。
(二)平原二类:包括城关街道、西潞街道、拱辰街道、窦店镇、长阳镇、阎村镇的居民住宅小区(楼群)、成建制的连排别墅以及经过新农村改造建立起来的人口聚集的楼群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及琉璃河镇(除窑上、南召地区)、韩村河镇(除岳各庄地区)。第一年管理服务费100元,以后每年管理服务费30元。
(三)平原三类:石楼镇、韩村河镇的岳各庄地区(除山区)、良乡镇(原官道地区)、青龙湖镇、大石窝镇、张坊镇、周口店镇、琉璃河镇的窑上和南召地区、长沟镇的平原村。第一年管理服务费50元,以后每年管理服务费20元。
(四)山区类:包括十渡镇、河北镇、史家营乡、佛子庄乡、大安山乡、南窖乡、霞云岭乡、蒲洼乡,以及长沟镇、张坊镇、周口店镇、青龙湖镇、大石窝镇、韩村河镇的山区村。第一年管理服务费20元,以后每年管理服务费10元。霞云岭乡、蒲洼乡因经济条件有限免收养犬管理服务费。
(五)燕山地区:燕山地区采取每只犬第一年收费600元,以后每年度收费300元的收费标准。
注:房山区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大型犬、烈性犬。
Q3大型犬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2003年北京市农业局京农蓄字[2003]47号文件,北京市制定了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犬类标准。如下:
1、重点管理区内原则上应饲养成年体高35厘米以下(含35厘米)的小型玩赏犬。
2、重点管理区内应禁止饲养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
3、重点管理区内盲人和肢体重残人饲养的、用于导盲和生活扶助的工作犬,不受35厘米体高的限制。
Q4如果违反《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对于不遵守《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养犬人,将面临以下处罚:
1、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
对于在禁养区内养犬或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以及冒用、涂改和伪造养犬登记证养犬的,依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2、重点管理区一户养多犬。
对重点管理区内一户养多犬的,依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条,对多余的犬只,不予办理养犬登记,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
3、未经登记、年检养犬。
对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依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4、出户遛犬应当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一般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
对不拴犬链遛犬、违规进入禁遛区、公共场所遛犬或一般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未实行拴养或者圈养的,依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各位小伙伴
是否get到了养犬的正确姿势
还没来得及
办理《养犬登记证》的小伙伴
可以按照上述指南
行动起来了
已经办了证的小伙伴
别忘记每年一次的年检
最后提示大家
要严格遵守
养犬的相关管理规定
及时办理登记、年检等手续
人人争做
文明合格的养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