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宠生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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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黄谣、邀同学“吃瓜”?道歉!家长赔偿!

admin 118 194


近日

北京四中院二审审结了

一起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案件

实施欺凌的学生被判朋友圈赔礼道歉

其家长作为监护人

赔偿对方各项经济损失5000元


小张与小黄是同一所学校的同学。某一天,小张看到一篇微信笔记,内容与小黄有关。笔记中的相关言论粗俗,直指小黄发在朋友圈中的照片为盗图,系其故意打造生活精致人设。


法院判决:构成侵权,道歉+赔偿!

一审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

最终,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小张的过错程度、侵权持续时间、结果影响范围等,判处小张父母向小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以及律师费等合理支出2000元。此外,一审法院还判决小张在其微信朋友圈向小黄公开赔礼道歉,且致歉声明需连续公开保留至少24小时。

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据此,北京四中院二审驳回了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遭遇网络欺凌应及时求助

对此,法官提醒,近年来,我国愈发重视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未成年网络保护进行了专门规定。不论对方是否为熟人,也不论对方是否成年,作为未成年人,一旦遭遇了网络欺凌,不要因恐惧而隐藏自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父母和学校、平台求助,积极反欺凌。

此外,在避免自己成为网络欺凌的直接实施者、受害者的同时,也要避免自己成为冷漠的旁观者,甚至是好事的“吃瓜”者。当身边同学遭受网络欺凌时,可以积极发声,伸出援手,为被欺凌者提供援助。

不是只有肢体暴力

才叫欺凌

守护“少年的你”

任何人都不是旁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