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一女子
在西城区大街上遛松狮犬
年过七旬的朱大妈
经过时被吓了一跳
摔倒导致右尺桡骨远端骨折
朱大妈将李女士告上法院

经鉴定
朱大妈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西城法院通报
犬只惊吓他人等非接触性伤害
构成侵权
饲养者或者管理人
也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
此案的事发地点位于
北京市重点管理区内
李女士在禁养区域
产生违规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
李女士赔偿75000余元
不论是前些日子
两岁女童被烈犬撕咬事件
还是本次的事件
都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总结起来
其实都导向着一个根本命题
文明养犬
“我家狗狗不咬人”
“我家狗狗不爱叫”
“我家狗狗乖得很”
其实都是主人的
“迷之自信”
极容易让自己放松警惕
导致意外发生
养犬固然是个人自由
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
就需注意群己边界
防止侵犯他人权益
真正对公共环境
与他人生命
保持敬畏之心
履行好文明养犬的主要责任
请养犬人务必做到

文明养犬,人人有责!
也请大家自觉遵守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责编:李冰
审核:李晓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