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指出的是,必须对施暴男子的行为予以谴责。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他人所属物(有生命或者无生命的个人财产)之间发生交集或相互影响是非常常见的,哪怕是拥挤的地铁上不慎踩了别人,或者自家的孩子受到他人饲养动物的惊吓,难免发生侵权和纠纷。但正常情况下,一个具有良好素养的成年人,应该懂得用法律或社会规范来处理问题,而不以发泄和二次伤害为目的。涉事男子如果真是因为孩子被狗惊吓,完全可以通过与狗主人交涉,就算是流浪狗,也可采取报警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而他选择的方式,却是私自施以暴力,在公共场合伤害动物。这种行为本身已经不是解决问题,而是一种暴力的炫耀。
社会心理学对攻击行为的研究发现,暴力行为是有很强的模仿和传播能力的。人和动物都会通过“学习、回报、模仿”而内化攻击行为。譬如该男子的行为,如果得不到有力的阻止和纠正,他本人以及他认为在“保护”的儿子,甚至事件的“观众”,都可能出现对暴力合理化的心理倾向,仿佛只要是自认为正当,就可以大打出手。其实,这种做法对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的破坏作用不可忽视,需要法律的严格约束和惩戒。
另外,我们经常看到人和动物发生冲突的新闻,这背后也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我们现在与动物的距离越来越近,但似乎仍没有做好准备面对这一切。
因此,这起伤狗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不只是对暴力行为加以约束和打击的问题,而是我们的社会还需要全民科普,特别要从实际生活出发,普及科学和动物相处的知识和技能,正确识别猫狗等常见家养宠物的行为特征,避免因为错误理解动物行为而导致危险。在某种意义上,如何和动物相处,破除相关错误认知,应该作为一门面向全社会的安全教育,甚至是通识教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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